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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明星行長”巨額貪腐,挪用公款上億元
防范非法集資暨掃黑除惡宣傳月
專題3:案件風險警示教育
金融領域腐敗典型案例剖析。
對于官員腐敗,金融領域腐敗的危害更大,可能造成更大的國資流失。如果不深入開展金融反腐,則會對經濟命脈造成巨大影響。金融反腐,是我國深入反腐的重要領域,是反腐敗的重中之重。
本期結合案例和相關通報,對金融領域腐敗形式進行深度剖析,希望大家結合實際,舉一反三,汲取教訓。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腐敗案追蹤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被判刑。5年內,陶禮明與他人合謀多次惡意超發數億元國債,將其中約3.4億元國債資金挪用于炒股、投資理財,供個人牟利。其手法之專業、規模之巨大十分罕見。
“明星行長”超發國債獲利,手法專業多年未被發現
生于1953年8月的陶禮明,曾任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局長。2007年3月,由原郵政儲蓄體系改制成立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陶禮明擔任第一任行長,直至2012年6月,被披露因涉嫌經濟問題被查。
一些知情人士在表達惋惜的同時,坦言原行長堪稱“能人”。作為一家新成立的銀行,郵儲銀行依靠覆蓋全國城鄉的網點,以小額貸款、對農貸款為特色,成為后起之秀。從郵儲銀行公告來看,掛牌成立至今,其資產規模增長了兩倍多。截至2013年底,其資產規模居中國銀行業第七位,僅次于工農中建交和國開行。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間,陶禮明與兩名同事、下屬合謀,先后8次超發憑證式國債,累計超發國債共計4.2億多元。超發國債資金中的3.436億元,被陸續轉出為私人牟利。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鄭春榮等專家介紹,我國的憑證式國債由商業銀行代理財政部發行,各銀行發行規模均是定額的。銀行如果操作不當引起超發,超出定額的部分通常要自己消化處理,“原則上超發資金需妥善返還給認購者”。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早在2000年憑證式第一期國債發行過程中,郵儲銀行無意中超發了1253.64萬元。下屬向其匯報后,陶禮明決定將超發的國債資金用于對外投資。隨后,陶禮明等三人將投資所得的90余萬元予以私分。
偶然嘗到“甜頭”的陶禮明,從此將超發國債當做了“掙外快”的門道。經陶禮明同意,此后中郵儲7次故意操作超發國債。“實質就是把廣大投資者認購的超發國債,當成了‘私產’牟利,是明顯的違規做法。”上海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債券交易員說,由于案件中的手法十分專業,以致挪用后多年未被發覺。
貴為行長熱衷“小錢”,操縱上百億涉農貸款撈“好處費”
記者調查了解到,為了填補其投資虧損的窟窿,陶禮明或其同伙還挪用其他國有資產,并收取各種“好處費”。一些腐敗行為涉及的貸款資金規模甚至達到了上百億元。
利用國有資產,券商資金填補“窟窿”
起訴書顯示,在陶禮明等人合伙挪用的超發國債資金中,有多次直接匯入證券營業部用于炒股,或匯入北京華融投資管理公司、東正投資公司、遠望創業投資公司等進行委托投資。截至案發,中郵儲國債專戶中,尚有4271.8萬元資金未歸還。
為填補投資虧損帶來的“窟窿”,與郵儲銀行同屬郵政金融系統旗下的中郵證券公司的資金多次被套取。檢察機關指控,經與陶禮明合謀超發國債的中郵證券公司原總經理李春太多次安排,僅在2011年,就分三次將套取的800萬元歸還其挪用的國債資金。
存折印刷,廣告裝修也要“揩一層油”
檢察機關還查明,陶禮明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534萬元、美元99萬元、歐元1萬元。從不起眼的存折印刷、廣告業務,到大樓裝修、軟件合作,這位掌握上萬億金融資產的銀行行長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揩油”的機會。
僅在2002年4月至2011年9月,浙江溫州一家印務公司為承攬中國郵儲銀行的存折印刷業務,就向陶禮明分10次提供了550萬元“好處費”。
操縱上百億新農村貸款,貸款好處費動輒百萬
起訴書顯示,陶禮明收取的貸款“好處費”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地方政府融資平臺。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湖南高速、丹陽城投、江蘇交通及其子公司寧滬高速等6家企業獲得融資109.5億元。陶禮明團伙從這6家企業得到“好處費”、“回扣”、“提成”共計7864萬余元,陶禮明從中分得230萬元。對此,陶禮明在法庭上供認不諱。
記者了解到,上述多數融資是通過監管機構批準開展的“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融資業務”進行的。專業人士介紹,這是國家為了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而開展的低息專項貸款業務。這類貸款竟也被“運作”演化為個人牟利的黑色利益鏈——即在明知不符合項目要求的情況下,為了分得“好處費”,仍審批同意放貸。
國企高管“能人腐敗”,留下諸多“制度性問好”
多位銀行業人士表示,“明星銀行家”陶禮明的落馬,警示了國企高管的“能人腐敗”現象。近日中央巡視組在反饋中表示,一些地方權力尋租機會較多、空間較大,“能人腐敗”問題突出。
“一邊是驕人業績,一邊是巨額受賄。”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指出,應從改革國企高管考評機制入手,提高其違紀違法成本。
類似陶禮明等人超發憑證式國債的漏洞要如何封堵,怎樣讓國債資金安全不再形同虛設?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債券部董事透露,目前在憑證式國債的發行過程中,記錄分散在各網點,而且大部分采取手工方式。“所以超發國債便于操作,難以發現,亟待封堵漏洞。”
為支持農村建設設立的專項貸款,為何成為行賄尋租的“方便之門”?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費方域等專家認為,與市場上的民間貸款利率相比,目前銀行利率較低,國家批準的專項融資貸款更是利率低、周期長,即使支付高額賄賂,行賄企業和經辦人仍然“劃算”。
“信貸腐敗擠壓了正常的貸款空間,擾亂了市場秩序。連大企業拿貸款也要送錢,中小企業想盡辦法都難以拿到貸款。”
僅靠陶禮明一個人的一支筆,就能決定上百億的資金去向,這樣的國企高管“一支筆”現象如何約束?
“目前很多金融高管其實都是官員,不用對出的問題負責,沒有職業經理人的問責制度。”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奚君羊認為,改革還是要走市場化道路,分散貸款審批的權力,不能再讓一個人說了算。
本期通過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腐敗案的全程追蹤,主要思考了以下幾個問題,并提出預防和解決辦法:
類似陶禮明等人超發憑證式國債的漏洞要如何封堵,怎樣讓國債資金安全不再形同虛設?
為支持農村建設設立的專項貸款,為何成為行賄尋租的“方便之門”?
僅靠陶禮明一個人的一支筆,就能決定上百億的資金去向,這樣的國企高管“一支筆”現象如何約束?
資料來源:和平區紀委監委
供稿:法務合規部
本期編輯: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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